华神科技: 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并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会议通知 载明会议时间 地点 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在成都华神科技科研综合楼召开 同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时间覆盖9:15至15:00 实际召开情况与通知完全一致 [3]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4] 参会人员构成与表决权分布 - 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合计156人 代表股份124,337,35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348% [4] - 出席人员包括董事 监事 高管及见证律师 股东资格经深交所系统认证 符合法定要求 [4] 议案表决结果分析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获120,970,158股同意票 占比97.2918% 反对票3,342,377股(2.6882%) 弃权24,816股(0.0200%) [4] - 利润分配预案通过率最高 达97.3902%(121,092,433股同意) 反对票占比2.5883% [4]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反对票占比2.6884% 弃权比例0.0525% 为所有议案中最高 [4] - 授信及担保额度议案获97.3754%同意票 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的特殊决议要求已满足 [5] 法律程序合规性结论 - 计票过程由律师 股东代表及监事共同监督 现场表决票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披露 [5] - 全部议案表决程序符合《股东会规则》 其中6项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 1项特殊决议达三分之二门槛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