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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芝股份: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 [2] - 股东大会通知及提案内容于2025年4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巨潮资讯网公告 [3] -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梅华路深华科技工业园1号厂房4层公司会议室举行 [3]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现场及网络出席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9人,代表股份合计55,890,093股 [4] - 现场出席股东4人,代表股份55,791,653股,占总股份41.2316% [4] - 网络投票股东15人,代表股份98,440股,占总股份0.0727% [4] - 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17人,代表股份98,640股,占总股份0.0729% [4]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 股东大会审议7项议案,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 [6] - 议案表决结果显示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议案获得40,674,540股同意票 [6] - 利润分配方案议案获得40,665,040股同意票,15,220,653股反对票 [7] 股东大会表决程序 - 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 现场表决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结果,网络投票数据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5] -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