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芝股份: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会议在房4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1]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9人,代表股份55,890,0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044% [1] - 其中现场投票股东4人,代表股份55,791,6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317% [1] - 中小股东出席17人,代表股份98,6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9% [1] 提案表决结果 - 总表决同意票40,674,54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746%,反对票14,995,153股(26.8286%),弃权4,400股(0.0079%) [2]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票94,240股(95.5393%),反对票0股(0.0000%),弃权4,400股(4.4607%) [3] - 另一议案中小股东反对票9,500股(9.6310%),为最高反对比例记录 [4][5] - 最终所有议案均获表决通过 [3][5][6] 法律意见 -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铭希、董宇恒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6][7] - 法律意见书全文发布于《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