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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露露: 股东会议事规则
000848承德露露(000848) 证券之星·2025-05-22 22:02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 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 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