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资产出售方案 - 公司拟将持有的卧龙矿业(上海)有限公司90%股权以现金方式转让给关联方浙江卧龙舜禹投资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为22,050万元人民币 [1][2][3] - 标的资产以上海矿业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由中联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3] -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上海矿业股权,卧龙舜禹成为控股股东 [2] 交易结构及条件 - 交易对价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若交割前标的公司发生现金分红则交易价格相应调减 [3] - 过渡期内标的公司盈利或净资产增加部分归上市公司所有,亏损或净资产减少由买方承担 [5] - 交易需满足四项先决条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卧龙控股股东决定批准、上海矿业股东会批准及监管部门审批 [4] 交易性质认定 -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占公司最近一年营收比例超50%,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7] - 因交易对方为间接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7] - 交易不导致控制权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7] 历史交易及股价表现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曾以72,603万元收购龙能电力43.21%股权、卧龙储能80%股权等资产,与本次交易标的无关联 [12] - 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价累计涨幅14.51%,剔除大盘及行业因素后涨幅分别为18.09%和17.06%,未达异常波动标准 [13] 财务及合规安排 - 公司已编制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并披露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510119号)及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5第1616号) [6][16] - 董事会认为评估机构独立、假设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15][17] - 公司已建立保密制度,限制敏感信息知悉范围并签订保密协议 [18] 后续管理措施 - 交易可能导致即期回报摊薄,公司承诺优化资产配置、强化风光氢储新能源领域布局以提升盈利能力 [17] -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承诺不干预经营决策,若违反填补回报措施将依法担责 [18] - 标的公司员工劳动关系维持不变,现有债权债务仍由其独立承担 [5]
卧龙新能: 卧龙新能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