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钼股份: 金钼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修订内容包括总则、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和注册资本等章节 [1] - 修订后的章程强调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 [1] - 新增党组织建设条款,明确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的领导作用 [1][6] 公司基本情况变更 - 公司由金钼集团、太钢集团、东方集团、宝钢集团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于2007年5月16日 [1] - 公司于2008年3月14日经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5.38亿股,同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公司注册地址为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业一路88号,邮政编码710077 [2] 股份相关变更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4]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为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情形除外 [10][1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类股份总数的25% [13] 股东会制度调整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 [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43] - 股东会通知需在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 [46] 公司经营调整 - 公司经营宗旨调整为坚持钼产业纵向一体化与非钼领域相关多元化协同发展战略 [7] - 经营范围新增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等项目 [8][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