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医疗: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核心内容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3][4] - 法律意见书明确声明其仅针对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涉及财务数据合理性或标的股票价值等非法律专业事项 [2] 本次调整及授予的批准程序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包括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名单等,并完成公示程序 [4] - 2025年5月23日董事会决议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人数从304人调整为303人,授予股票数量维持401.29万股不变 [5][6] 首次授予的具体安排 - 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5月23日,符合草案要求的60日内完成授予的时限规定 [6][7] - 向303名激励对象授予401.2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39元/股 [5][7] - 审计报告及公开信息检索显示公司无《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亦无第八条规定的禁止情形 [7][9] 结论性意见 - 信达律所认为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必要授权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授予条件已成就,相关操作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要求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