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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创兴: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通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内容包括会议基本情况、审议事项、投票注意事项等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在杭州物产天地中心召开,同步提供上交所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时间覆盖交易时段(9:15-15:00) [2] - 会议公告提前20日发布,实际召开程序与公告内容完全一致 [2] 参会人员构成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代表1名,持股101,664,147股(占总股本23.90%),均为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9日)在册股东 [3] - 网络投票股东210名,代表股份6,683,780股(占总股本1.57%),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列席现场会议 [3][4] - 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参会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3][4] 议案表决情况 - 会议审议6项议案,内容与预通知完全一致,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并行机制 [4] - 现场表决由律师、股东代表及监事联合监票计票,网络投票数据由上交所信息网络公司提供 [4] - 现场与网络投票结果合并统计后,全部议案均获合法通过 [4] 法律合规性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流程、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5] - 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法律效力完备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