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成股份: 福成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取消监事会并将职权移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1] - 依据2024年7月实施的新《公司法》及2025年3月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进行合规性调整[1] - 修订涉及12项内部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1]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法定代表人可由董事长或经理担任,辞任后需在30日内重新选举[2] - 新增法定代表人职务行为法律后果条款,明确公司追偿权[2] - 股东起诉范围删除"监事"表述,与取消监事会相衔接[3][4] 股东权利与义务修订 - 股东查阅权门槛降低:连续180日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会计账簿[9]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情形,包括未实际召开会议等4种情况[10] - 股东提案权持股要求从3%降至1%,但需符合合法性审查[24][25] 董事会职权强化 - 明确审计委员会替代原监事会职能,成员含2名独立董事[51][53] - 独立董事新增特别职权:可单独聘请中介机构审计[50] - 董事会决议方式扩展至电子通信记名投票[44][45] 利润分配机制 - 维持三年周期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需说明原因[56][58] - 调整分红政策需经董事会过半数及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56] - 违规占用资金股东将被扣减现金红利[58] 合并分立及清算流程 - 合并支付不超过净资产10%可仅经董事会决议[62] - 公告渠道新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63][65] - 清算义务人明确为董事,逾期清算需承担赔偿责任[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