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新材: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1][5] - 调整原因包括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需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0,000份及回购注销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4,400股 [8][11]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24元/股调整为4.15元/股,调整依据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 [10][11] 股权结构变动 - 回购注销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64,400股至30,843,372股,占比从10.67%降至10.65%;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不变,占比从89.33%微增至89.35% [14] - 本次回购总金额为267,26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12] 程序履行情况 - 调整事项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5][8][9] - 公司已履行债权人通知程序,债权人可在公告披露后45日内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10] - 后续需按《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完成信息披露及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