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 [1][5] - 修订配套议事规则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1][5] - 修订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1]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明确审计委员会成员需包含2名独立董事且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46] - 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负责财务信息审核、内外部审计监督及内部控制评估 [46] - 新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对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事先认可 [45][46] 股东权利与义务调整 - 股东提案权门槛维持1%股份比例要求,临时提案需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交 [22] - 明确股东滥用权利需承担赔偿责任,包括滥用法人独立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12][13]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增多项行为规范,包括禁止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 [14][15] 董事会运作机制优化 - 董事会成员保持14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职工董事1名 [37] - 明确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要求妥善处理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34][35] - 董事执行职务致他人损害时,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存在重大过失的董事需连带赔偿 [36] 高级管理人员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范围明确包含总裁、副总裁、总工程师等7类人员 [50][51] - 建立总裁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规范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51][52] - 高管执行职务致损需赔偿,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形下承担连带责任 [53] 利润分配与资本制度 - 违规分配利润的追责范围扩大至负有责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5] - 减资程序细化,要求按股东持股比例同步减资(法律或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60] - 新增减资弥补亏损条款,明确该情形下不得向股东分配或免除出资义务 [60][61] 清算与解散条款 - 明确董事为法定清算义务人,未及时清算需承担赔偿责任 [64][65] - 清算组成员新增忠实勤勉义务要求,怠于履职需赔偿损失 [66][67] - 解散事由公示要求,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63]
上海建科: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