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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心医疗: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制度(2025年05月)

总则 - 制度旨在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1]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间的资金管理 [2] 资金占用的定义与分类 - 资金占用分为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类 [4] -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通过采购、销售、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4]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垫付费用、代偿债务、拆借资金、委托贷款、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等行为 [4]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或资产 [5] - 严格限制经营性资金往来中的资金占用,禁止要求公司垫付工资、福利、广告等费用 [6] - 明确禁止十种具体资金占用方式,包括垫付费用、代偿债务、拆借资金、委托贷款等 [7] - 禁止以"期间占用、期末归还"或"小金额、多批次"等形式占用资金 [4] 责任与措施 - 公司需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 [9] - 董事长为防范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10] - 关联交易需签订真实交易背景的经济合同,无法履行时需协商解除 [13] - 发生违规资金占用时需制定清欠方案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14] - 通过诉讼、财产保全、冻结股权等措施追偿损失,实施"占用即冻结"机制 [17] 以资抵债的规定 - 占用资金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需符合特定条件 [18] - 抵债资产需属于公司同一业务体系,增强独立性并减少关联交易 [18] - 需聘请中介机构评估资产,定价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8] - 以资抵债方案需经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投票 [8] 责任追究与处罚 - 对协助资金占用的董事、高管给予处分或罢免,追究法律责任 [19] - 违规行为导致损失的,公司可内部处分、经济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20] - 情节严重者需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21]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执行,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 [23][24]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