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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科技: 爱玛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激励计划合规性 -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 -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日期、条件、价格、限售期等)均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1] 实施主体资格 - 公司不存在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包括最近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36个月内无违规利润分配记录等 [1] -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1] 激励对象资格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控人及其直系亲属 [2] - 激励对象范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要求,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受行政处罚,无《公司法》规定的董事高管任职禁止情形 [2] 激励计划目的 - 通过建立员工与股东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员工积极性与创造力,促进生产效率提升和公司长期发展 [2] - 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