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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能: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23日在北京三一产业园召开,董事长周福贵主持 [1][3] - 会议通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包含时间、地点、议程等关键信息 [3] -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时间为5月23日9:15至15:00,现场与网络投票时间与公告一致 [3][4] 出席人员与股权结构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4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7,309,007股,占总股本57.5391% [4] - 现场/通讯出席股东20名,代表股份610,104,054股(50.3433%);网络投票股东128名,代表股份87,204,953股(7.1958%) [4][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列席会议,股东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4][5]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9项议案均获通过,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年报、利润分配等,同意票占比均超99.6% [5][6][7][8] - 利润分配方案获同意697,117,466股(99.96%),中小股东同意率99.7812% [6][7] - 董事薪酬方案因关联股东回避,同意率降至92.84%,中小股东同意率96.7116% [7][8] - 独立董事增补议案获678,562,453票同意(97.31%),中小股东同意率78.5879% [8] 法律程序合规性 -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3][4] - 表决程序合并统计现场与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回避表决执行合规 [5][6][7] - 律师结论认为股东大会全过程合法有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