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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货航: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运作并保障股东权益[1][2]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9] - 所有登记在册的股东均享有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的权利,包括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4] 股东会类型与召开条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触发条件后2个月内召开[6] - 触发临时股东会的情形包括: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数或章程规定三分之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六类情形[6] - 若无法按期召开股东会,需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原因[7]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为股东会主要召集主体,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13]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未响应,股东可进一步向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提议[15]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股东需满足连续90日持股10%以上的条件,且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6][18] 提案与通知机制 - 股东会提案需明确议题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均有权提出提案[19][20] - 临时提案需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交,召集人应在2日内公告补充通知[21]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议程、股权登记日等要素[22][23] 会议召开与表决规则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的形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且不迟于会议当日9:30开始[26] - 表决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适用于重大资产处置、担保超总资产30%等事项[48]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其持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50][51] 会议记录与决议执行 - 会议记录需记载出席人员、表决结果、质询内容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40年[65][67] - 决议内容违反法律则无效,程序或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64][23] - 新任董事就任时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间等均以股东会决议通过为起始点[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