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爱玛科技: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爱玛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603529爱玛科技(603529) 证券之星·2025-05-23 19:25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 层&9 层&10 层&13 层&17 层 电话(Tel):86-10-65219696 传真(Fax):86-10-88381869 法律意见书所需要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或口头证言,所有文件 或口头证言真实、完整、有效,且无任何虚假、隐瞒、遗漏或误导之处,其向本 所提供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内容一致,所有文件上的印章与签名都是真 实的。对于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 爱玛科技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作出合理判断。 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不具备对 该等专业事项进行核查和做出判断的合法资格。本所及经办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 中对与该等专业事项有关的报表、数据或对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等专业报告内容 的引用,不意味着本所及经办律师对这些引用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做出任何明 示或默示的保证。 二〇二五年五月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