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新材: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事项 -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5.66万股被作废,其中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18.72万股,因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未达考核标准作废186.94万股 [7][8] - 本次作废涉及33名激励对象,作废完成后该激励计划即行终止 [7][8]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授予价格由5.23元/股调整为5.18元/股,并批准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6] 激励计划实施程序 - 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已审议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调整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4][5] - 激励对象名单经监事会核查并公示,未收到异议 [4] - 本次作废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法律合规性 -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作废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7][8][9] - 作废依据包括激励对象离职条款及公司未满足2024年净利润考核目标的业绩条款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