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取消监事会并将职权转移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符合最新监管规定并提升治理水平 [1] - 相关制度调整包括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同步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文件 [1] 公司章程修订依据 - 修订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规要求 [1][2] - 修订目的为完善治理结构并促进规范运作 具体条款修改内容未在公告中详细披露 [2] 决策程序 - 该议案已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