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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轴B: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日期距召开日超过20日 [1] - 现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召开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与通知一致,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9:25及9:30-11:30 [2] - 律师认为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2] 股东会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323,786,32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2% [2] -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东4人,合计持股486,320股,占比0.12% [2] - 其他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资格均合法有效 [3] 表决程序与结果 - 表决程序未出现议案修改情形,采用现场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计票过程由监票人监督并现场宣布结果 [3] - 所有议案均经法定表决通过,其中第8项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第12-13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4] - 律师确认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4]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认为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