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特光电: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1] - 差异化分红方案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 [1] -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162,145.36元(含税),占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18% [2] 分红计算依据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2] -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13元/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2] -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3元/股 [2] 实施时间与方式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具体日期未披露 [3] -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股东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 [3]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 股东红利发放 - 王亚龙先生、西安麒麟投资有限公司等特定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4]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0.13元 [5]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解禁前股息红利税负10%,税后每股派发0.117元 [6] 境外投资者税务处理 - QFII股东股息红利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117元 [6] - 沪股通投资者股息红利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117元 [7]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申报纳税,税前每股派发0.13元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