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酵母: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公司事项 -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涉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事项 [1][2] - 公司委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指派沈诚、朱怡静律师作为专项法律顾问 [2] 决策与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 - 公司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 - 公司已发布《关于调整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5] 回购注销具体情况 - 回购注销原因:3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及工作调动不再符合激励条件 [5] - 回购注销数量:488,000股限制性股票,涉及39名激励对象 [6] - 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数量:10,988,000股 [6] - 回购注销安排:已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预计2025年5月28日完成注销,后续将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 法律意见结论 - 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6] -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