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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泰集团: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召开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会议定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 [1] - 会议通知通过《上海证券报》等四大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公告,列明召集人、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交易时段(9:15-11:30),现场会议于15点在亚泰会议中心召开,由董事长陈铁志主持 [2] -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9日,出席对象为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 [3] - 实际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86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83,775,060股(占总股本24.2493%),其中现场出席4人代表股份496,374,400股(15.3574%),网络投票856人代表股份287,400,660股(8.8919%) [3]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规要求 [3] 议案表决结果 - 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网络投票结果由上交所统计,合并统计后三项议案均获通过 [4] - 通过议案包括: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为关联方敞口授信提供担保、综合授信担保暨关联交易议案 [4] - 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4]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人员资格、议案表决均合法有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