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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 上海电力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1] - 激励计划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 [2][3][4] -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6月29日,授予价格12.295元/股(调整后),授予数量2072万份,激励对象152人 [5] - 预留部分于2023年3月29日授予,授予价格9.545元/股(调整后),授予数量298.3万份,激励对象21人 [5]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 第二个行权期为2025年6月29日至2026年6月28日,可行权比例为33% [5][12]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7.65%、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达标、清洁能源装机占比56.12% [7][8] - 个人层面考核达标:113名激励对象中5名董事高管考核等级B级及以上,108名其他人员考核分数大于80分,均获100%行权比例 [10][11] 本次行权具体安排 - 符合行权条件激励对象113人,可行权数量484.44万份,行权价格12.295元/股 [4][12] - 行权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行权后股票可于T+2日上市交易 [4][12] - 22名激励对象因岗位变动/退休/离职丧失资格,1名职务变更,将注销其225.12万份未行权期权 [12][14] 相关机构意见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均认为行权条件已成就,程序合法合规 [14][15] - 法律顾问及独立财务顾问确认本次行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 [16] - 股票期权费用已按会计准则在等待期摊销,行权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