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董事长再被处罚并立案,曾多次因信披违规被警示
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认为,邢雅江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 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对邢雅江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 中国证监会此次对邢雅江立案的原因则是涉嫌金花股份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对此,金花股份 表示,本次立案仅针对董事长个人,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目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 正常。 这不是邢雅江第一次被中国证监会立案,去年12月21日,金花股份就曾公告,公司董事长邢雅江收到中 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遭立案的原因同样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去年靠处置子公司扭亏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花股份")董事长邢雅江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信披违规,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对邢雅江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 元罚款。同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邢雅江进行立案,原因也是信披违规。 董事长再次被证监会立案 公告显示,邢雅江因涉嫌犯罪于2024年4月至7月被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作为公司董事长,未及时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