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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芯科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董事会已作出相关决议并提前20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 [2] - 会议通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及出席对象等详细信息 [2] - 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在交易时段及互联网平台同步开放 [2] 股东会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或其代理人共8名,持有表决权股份132,567,7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887%(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数为基准) [3] -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未单独披露具体数据 [3] 股东会议案与表决 - 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第5、6、9项单独计票,关联股东对议案6回避表决 [4] - 表决程序包含现场计票、监票及网络投票结果汇总,统计由上海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负责 [4] - 会议未对通知外事项表决,决议及记录由出席董事签署 [4]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4] - 表决结果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