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溢光电: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3] - 出席股东共13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3,134,238股,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64.8832%,其中网络投票股东136人,代表股份203,090,216股,占比64.8691% [4] -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全部出席,监事3人全部出席,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审议议案包括《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等多项议案,所有议案均与公告内容一致 [3][5] - 议案5、7、8、9、10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9] - 议案8、1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光膜(香港)有限公司及苏锡光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对议案10回避表决 [9] 表决结果 - 所有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同意票占比均在99%以上,反对票占比最高为0.4684% [5][6][7][8][9]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显示,同意票占比均在97%以上,最高达98.6614% [7][8][9] - 议案10《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获得99.5075%同意票 [9] 法律意见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0] - 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将作为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