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决议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会议合法有效 [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精工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方朝阳因持有转债回避表决 [1] 可转债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公开发行20亿元可转债(2000万张,面值100元/张),期限6年,票面利率逐年递增(0.3%-2.0%),转股期限为2022年10月28日至2028年4月21日 [5] - 可转债于2022年5月23日在上交所上市,代码"110086",初始转股价5.00元/股,后因权益分派及回购注销多次调整至4.87元/股(2025年5月8日最新调整) [5][6] 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 - 2025年5月6日至26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5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的80%(3.89-3.90元/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 [4][9] - 修正条款规定: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日收盘价低于转股价80%时,董事会有权提出修正方案,需股东大会三分之二表决通过且转债持有人回避表决 [6][7] 不修正转股价的决策 - 董事会基于公司基本面、股价走势、市场环境及长期发展潜力,决定不向下修正转股价 [10] - 若未来再次触发条款,董事会将重新审议是否行使修正权,自2025年5月27日起重新计算触发周期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