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 公司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将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楹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中10,000万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深圳天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1% [1] - 本次调剂担保额度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1] 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情况概述 - 深圳天楹与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获得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2] - 公司为深圳天楹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为1亿元 [2] - 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额度内,无需再次审议 [2]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深圳天楹成立于2005年4月27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焚烧可燃性生活垃圾及工业垃圾发电、售电等 [3] - 深圳天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天楹间接持有其100%股权,信用情况良好 [3]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 担保人为中国天楹,债权人为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债务人为深圳天楹 [4][5] - 担保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为1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等 [5] -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5] 董事会意见 - 公司为深圳天楹提供担保可提高其融资效率,提升生产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6] - 深圳天楹资产状况较好,经营稳定,无不良贷款记录,风险可控 [6]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03.9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5.03% [6] - 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6]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