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2,169,016,3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0000元人民币(含税)[1] - 不同股东类型适用差异化税率:通过深股通持有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0000元[1]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1] -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份额按10%征收,内地投资者持有份额实行差别化税率[1]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1] - 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为2025年5月16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5日[2] 分派实施细节 - 现金红利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2] - 若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红利不足,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2] 咨询与备查 - 咨询机构为公司证券投资部,地址为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2] - 咨询联系人包括王洪阳、朱慧,电话0576-85956868,传真0576-859562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