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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用: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总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与投资者的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包括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活动 [1]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 目的包括倡导股东意识、理性投资理念及形成成熟投资文化 [2] - 基本原则涵盖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四项核心要求 [2] 组织与实施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法务部负责日常事务 [3][5] - 主要职责涉及制度拟定、沟通活动组织、投资者诉求处理及渠道维护等七项内容 [3] - 禁止行为包括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误导性陈述、价格预测等八类情形 [4] 工作内容和方式 - 沟通内容覆盖发展战略、法定披露信息、ESG信息及股东权利行使等九大领域 [6] - 采用官网、新媒体、电话及现场活动等多渠道方式,需便于投资者参与并清除沟通障碍 [5][7] - 需设立投资者专线并保证及时反馈,官网需公示联系方式且变更时及时公告 [7] 专项活动要求 - 现场活动需避免内幕信息泄露,路演及分析师会议需回应问题并收集意见 [7][8] - 股东大会需提供网络投票并预留交流时间,重大事项前需广泛征询意见 [8] - 强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情形包括分红未达标、重组终止、股价异常波动等五类 [8][9] 支持与配合 - 年度业绩说明会需提前征集问题,可采用视频等形式说明行业状况及财务状况 [9] - 需配合投资者依法行权及纠纷调解,并承担诉求处理的首要责任 [9][10] 附则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