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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 28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利润结转下年 [1] -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 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 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1] 权益分派方案 -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81,042,231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 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1] - 扣税后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境外机构(含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 17元 [1]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1]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1]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6日 [2] 权益分派对象 -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 权益分派方法 -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26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5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 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2] 咨询信息 - 咨询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688号中新网安大厦1619董事会办公室 [3] - 咨询联系人为钱博雅 [3] - 咨询电话为0551-65324976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