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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马电池: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 - 本次利润分配以总股本186,676,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3,338,000元 [1] -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加74,670,400股,达到261,346,400股 [1][7] - 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登记日为2025/6/3,除权(息)日为2025/6/4 [1][3] 分红实施细节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2025/6/4)领取 [3] - 特定股东(余元康、陈恩乐等)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4] - 红股转增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权登记日持股数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3] 税务处理规则 - 个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税,转让时补缴 [4]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得0.45元 [6]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得0.45元 [6] 股本结构及财务影响 - 转增后无限售流通股增至261,346,400股,有限售股份数量为0 [10] - 按新股本摊薄计算的2024年度每股收益为0.66元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