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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齐眼药: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董事会决议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5月27日召开,3名独立董事全部出席,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1] - 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独立董事徐先梅女士主持[1] 发行A股股票条件 -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1] - 该议案获3票同意通过,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1][2] 发行方案 -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被认为切实可行,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法律法规要求[2] - 方案有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 - 议案获全票通过,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2] 发行股票预案 - 公司编制的发行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内容可行且符合股东利益[3] -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3] 方案论证分析 - 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需求[4] - 报告充分论证了发行必要性、对象选择标准、定价原则及发行可行性[4] - 议案获3票同意,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4]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详细说明项目情况,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发展方向[5] - 募投项目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法律法规及股东利益[5] - 议案获全票通过,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5]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鉴证[6] - 议案获3票同意,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6] 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 公司对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及填补措施符合国务院及证监会相关文件要求[7] - 相关主体已作出填补回报承诺,议案获全票通过[7] 授权办理发行事宜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事宜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7] - 议案获3票同意,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