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鸿: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公司作为原告就与天津领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向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于2025年1月受理[1] - 案件于2025年2月11日开庭审理,公司已披露相关进展公告[1] 判决结果 - 天津领先控股需立即支付公司垫付款项21,347,736.39元(含20,771,059.89元本金及576,676.5元利息)并支付利息[2] - 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协助天津领先控股办理位于吉林市昌邑区双吉街莲湖路的地块(面积221713.33平方米)及建筑物(4398.22平方米)的产权变更手续[2] - 法院驳回双方其他诉讼及反诉请求[2] - 案件受理费123,800元由天津领先控股承担,反诉费113,037.17元由公司承担[3] 诉讼影响 - 本次诉讼处于一审判决阶段,结果尚未生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3] - 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影响以审计财务报告为准[3] 其他诉讼事项 -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