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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电力: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03530神马电力(603530) 证券之星·2025-05-27 19:23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023年回购5,059,800股(占总股本1.17%)[5],2024年回购4,010,270股(占总股本0.93%)[5] - 公司实施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两期员工持股计划,涉及股份包括第一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5][6] - 截至申请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2,987,117股,根据《回购规则》等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6]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6元(含税)[7]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6元,若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授予,将按每股分红金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总额[7] 差异化权益分派计算依据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以2025年5月12日收盘价24.91元计算,实际除权参考价为24.45元/股[7]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参与分配股本429,276,210股×0.46元)÷总股本432,263,327股≈0.4568元/股,虚拟除权参考价为24.4532元/股[7]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绝对值为0.01%,低于1%阈值,表明回购股份不参与分派对价格影响较小[7] 法律合规性结论 -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