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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香股份: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文)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候选人基本情况 - 刘文被提名为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候选人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1] - 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系 [1] 法律合规性 - 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1] - 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的任职资格 [1] - 候选人未违反《公务员法》、中纪委、中组部等相关规定 [2][3] - 候选人未违反金融监管机构(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对独立董事的任职限制 [3][4] 专业资质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础知识及5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或财务相关工作经验 [4] - 若以会计专业人士提名,候选人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职称等硬性条件 [4] 独立性保障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5] - 候选人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持股5%以上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 [5] - 候选人未为公司及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5] - 候选人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 [6] 历史记录审查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刑事或行政处罚,未被立案调查 [7]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8] - 候选人无重大失信记录,未因履职问题被撤换且未满12个月 [8] - 候选人当前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过3家,且在昆山亚香连续任职未超6年 [8] 履职承诺 - 候选人承诺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履职,不受主要股东或利害关系方影响 [9] - 候选人承诺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立即辞职 [10] - 候选人承诺在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合规时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