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香股份: 股东会议事规则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以及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召开股东会的规定,保证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运作,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 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