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建立现代企业激励约束机制,提升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适用对象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1] - 薪酬考核基于公司经营指标和综合管理,实行季度与年度综合考核,遵循长期发展、按劳分配、内外部公平等原则[1] - 薪酬设计强调与公司收益分享、风险共担,确保主营业务持续增长并防止短期行为[1] 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薪酬制定与考核的指导机构,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管理,计划财务部提供业绩数据[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起草制度、审查考核方案并监督执行,总经理拟定高管绩效考核目标及方案[2][3] 薪酬结构及确定机制 - 高管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构成,收入水平与责任、风险、业绩及公司整体经营成果挂钩[3] - 基本工资由董事会审定,绩效奖金基于复合指标(经营目标、关键绩效等)考核结果确定[3] - 董事会可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补充,并根据外部环境变化调整薪酬标准[3][4] 绩效考核程序与实施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审计报告、战略规划及职能部门数据对高管进行年度考核,6个月内完成评定[4] - 考核结果用于确认年度绩效分配方案,并纳入责任追究制度,对决策失误或目标未达成者实施经济处罚或解聘[4] 薪酬发放与约束条款 - 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年度绩效奖金在严重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离职等情形下不予发放[4][5] - 离任审计中发现业绩不实可追回超额收入并追究法律责任[4] 股权激励与其他奖惩 - 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激励标准基于岗位职责履行、年度目标及个人绩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草案[5] - 董事会可审批其他奖惩措施,股权激励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5] 制度生效与修订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生效,与国家法律冲突时以法律为准,未尽事宜按《公司章程》执行[5]
亚香股份: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