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股份: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
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本办法旨在规范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3]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联络及信息披露等事务 [3]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并取得资格证书 [5] 任职资格 -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需无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等不良记录 [6] - 存在重大失信或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5][6] - 董事会秘书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5] 主要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制定信息披露制度 [8] - 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及协调工作 [9] - 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9] - 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事务 [9] 任免程序 - 董事会秘书由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11] - 公司需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 [11] - 解聘董事会秘书需有充足理由,并需及时向交易所报告 [12] -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 [13] 其他规定 - 公司需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10] -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需接受审查并完成工作移交 [17] - 董事会秘书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需承担相应责任 [21]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