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与费率优惠的公告
基金销售合作 -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销售服务协议,自2025年5月29日起江苏银行将销售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1] - 投资者可在江苏银行办理基金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基金转换等业务 [1] - 今后公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基金均适用于上述业务,不再另行公告 [1] 费率优惠 - 公司旗下基金参加江苏银行的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业务办理流程、费率优惠期限以江苏银行页面公示为准 [2] - 基金原费率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公司最新业务公告 [2] - 新增通过江苏银行销售的基金产品或新增、变更份额类别,将同时开通优惠活动 [2]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金额,由销售机构自动完成扣款和申购 [3] - 货币型基金A类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限额为1元,B类最低限额为5万元(首次300万),其余基金最低限额为10元 [3] - 金元顺安元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 [3] 基金销售限制 - 金元顺安沣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沣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不对个人投资者销售 [3] - 上述限制如有更新以江苏银行安排为准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