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科: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人民币[1] - 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 - 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若总股本发生变化将相应调整分配比例[1] 股东权益分配细节 -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25000元(扣税后)[1]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1] -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1]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5日[2]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2] 权益分派实施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2] - 公司自行承担代派现金红利不足的法律责任与后果[2] 后续调整 - 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