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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隆科技: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603197保隆科技(603197) 证券之星·2025-05-28 17:22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 之 法律意见书 磐明法字(2025)第 SHF2022019-14 号 二〇二五年五月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于有 关政府主管部门、公司及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说明或证明文件而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实施本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 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调整的必备文件之一,随同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 告。本所同意公司在其实施本激励计划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 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上述相 关文件的相应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磐明法字(2025)第 SHF2022019-14 号 致: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