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 公司向13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86,783,583股,发行后总股本由1,361,994,647股增至1,548,778,230股 [1][2] - 控股股东广晟控股集团认购股份限售期为18个月,其他投资者限售期为6个月,后者已于2024年6月4日解除限售 [2] - 2025年1月10日公司注销1,300万股A股股份,总股本减少至1,535,778,230股 [2] - 本次广晟控股集团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6,695,895股,占公司总股本3.04%,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4日 [16] 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广晟控股集团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不占用资金、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截至公告日严格履行承诺 [3][4][6][12] - 承诺确保公司人员、机构、资产、业务及财务独立性,未发生违规担保或资金占用情形 [8][9][10][11][12] - 认购资金来源于合法自有或自筹资金,无代持或结构化安排,未接受公司财务资助 [14][15] 股本结构变动 - 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比例提升3.16%,总股本维持1,535,778,230股不变 [16] - 广晟控股集团后续减持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 [16] 保荐人核查意见 - 保荐人认为解除限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完整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