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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科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章安强主持,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 会议通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明确列明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审议议案等关键信息 [2]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11:30及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 [2]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总数515名,代表股份384,361,0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351% [3] - 现场会议股东代表股份366,447,393股(占比52.2794%),网络投票股东代表股份17,913,613股(占比2.5557%) [3]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列席会议 [3] 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 审议议案与会议通知内容一致,未出现临时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况 [4] - 表决程序按公司章程执行,现场公布结果且无股东提出异议 [4] - 通过议案包括《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 [5] - 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5]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