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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井坊: 水井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1] - 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相关条款及其他条款将进行相应修订,以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明确法定代表人职责,规定法定代表人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3] 公司治理结构变化 - 公司股东会职权有所调整,不再包含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等内容[19] -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提高了决策效率[19] -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规定更加严格,明确了几种必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情形[2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查阅权范围扩大,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9] - 股东会决议效力争议解决机制更加完善,规定相关方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10]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包括未召开会议、未进行表决等四种情况[11] 董事及高管规定 - 董事任职资格条件更加严格,增加被宣告缓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不得担任董事[33] - 董事忠实义务条款更加细化,明确禁止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业务等行为[34] - 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人,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不设职工代表监事[33] 控股股东责任 -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章节,明确其诚信义务和禁止行为[17] -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时应当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18] - 控股股东转让股份需遵守相关限制性规定及承诺[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