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东谷: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源东谷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核心内容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就襄阳长源东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1] - 法律意见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 [1] 批准和授权程序 - 公司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3] - 2025年4月1日至10日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未收到异议 [3] - 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 [4] 本次调整内容 - 因1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激励对象人数从18人调整为17人,授予股票数量从55.50万股调减至52.40万股 [4] - 因公司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3元的权益分派,授予价格从13.56元/股调整为13.44元/股 [4] 本次授予情况 - 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5月28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5] - 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授予条件,包括财务报告无否定意见、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 [6][7] 结论意见 - 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已获必要批准,内容符合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满足 [8] - 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授予登记等后续事项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