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田股份: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芭田生态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获授股票期权/限制 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具备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和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能授予或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 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