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天有为: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获准公开发行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93.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未直接披露但净额为35.27亿元,其中超募资金5.23亿元 [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 [1] -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拟投入四个项目: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智能座舱生产基地建设、哈尔滨全球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韩国汽车电子工厂建设,总投资额36.81亿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35.27亿元 [2] - 哈尔滨研发中心项目由原计划投资3.56亿元变更为7.75亿元,追加超募资金4.19亿元 [2] 资金置换原因 - 人员薪酬支付需通过基本账户,与募集资金专户分账支付冲突 [4] - 社保、税费缴纳需通过自有资金账户统一托收,操作便利性要求 [4] - 差旅费等小额开支从专户支付效率低,影响运营成本 [5] -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可加快票据周转,降低财务成本 [5] - 境外采购需外汇支付,受专户功能限制 [5] 资金置换操作流程 - 付款申请需经公司审批流程,由财务部以自有资金或票据先行支付 [6] - 按月建立支付明细台账,汇总未置换款项 [6] - 财务部提出置换申请,经审批后从专户等额划转至自有账户 [6] - 保荐机构可现场核查或书面问询监督执行情况 [6] 对公司经营影响 - 优化支付方式提高资金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 [7] - 不涉及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或股东利益损害 [7] 审议程序与意见 -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7] - 监事会认为决策程序合规,符合股东利益 [7] - 保荐机构核查无异议,认为符合监管要求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