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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铜业: 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 [4] - 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等5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 [8] - 董事会行使22项职权,包括制定战略、审批财务预算、决定重大投资并购等事项 [5][17]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下可豁免通知时限 [12][13]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投票 [16][17] - 重大事项决策需经党委前置研究,包括投资、人事任免等事项 [33][34] 董事任职要求 - 董事不得存在8类情形,包括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受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等 [22][23] - 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其他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任期3年可连任 [23][24] - 董事连续两次缺席会议且未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 [25] 董事长职权 - 董事长行使15项职权,包括主持股东会、确定董事会议题、督促决议执行等 [30][31] - 董事长可行使特别处置权处理紧急情况,事后需向董事会追认 [30] - 副董事长协助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或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代行职责 [31] 决策程序规范 - 重大投资需由总经理拟定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实施 [33] - 财务预决算方案由总经理组织拟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34] - 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组织实施,董事长可检查执行情况并要求纠正偏差 [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