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星环科技: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据包括《证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适用范围涵盖临时报告暂缓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可豁免披露的内容 [2] - 公司需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并接受交易所事后监管 [3] 暂缓与豁免披露的适用范围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可依法豁免披露,禁止通过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 [4][5] - 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三种情形下可暂缓/豁免披露: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侵犯公司/他人权益、严重损害利益 [6] - 暂缓披露的商业信息在原因消除/信息泄露/市场出现传闻时必须及时披露 [7] 信息披露处理方式 - 定期报告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时可采用代称、汇总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处理 [8] - 临时报告经上述方式处理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豁免披露全部报告 [8] - 暂缓披露的临时报告需在原因消除后补充披露商业秘密认定理由、内部审核程序及知情人交易情况 [8] 内部审核与执行程序 - 需填写三份标准化文件(审批表、知情人登记表、保密承诺函)并附相关资料提交董事会办公室 [4] - 登记内容需包含事项详情、豁免依据、暂缓期限、知情人名单、保密承诺及审批流程等六类要素 [4] - 已暂缓/豁免信息出现披露条件时,相关部门需立即通报董事会秘书启动披露程序 [5] 监督与责任机制 - 每期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需向证监局和上交所报送暂缓/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 [5] - 违规暂缓/豁免披露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处罚 [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并及时修订 [6]